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時間戳 time stamp
使用數字簽名技術產生的數據,簽名的對象包括了原始文件信息、簽名參數、簽名時間等信息。TSA對此對象進行數字簽名產生時間戳,以證明原始文件在簽名時間之前已經存在。
3.2 可信時間 trusted time
準確的、值得信賴的當前時間值,這個時間值的來源應是高度權威的。
3.3 時間戳機構 time stamp authority
用來產生和管理時間戳的權威機構。
3.4 時間戳協議 time stamp protocol
由本標準規定的一系列規范,包括時間戳的格式、各部件交流的消息格式、時間戳的頒發方式等內容。
3.5 時間戳服務 time stamp service
時間戳機構給用戶提供的頒發時間戳服務,由用戶提供文件,時間戳機構給此文件簽發時間戳。
3.6 請求方 requester
向TSA系統發出申請時間戳請求的人、硬件或者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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