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664.1-2020 信息技術 大數據 政務數據開放共享 第1部分:總則 /
管理評價要求如下:
a)應由政務數據使用者根據需要提出開放共享服務需求;
b)政務數據提供者應及時響應開放共享服務需求;
c)應建立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評價機制;
d)應建立數據開放程度評價的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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