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080-2016 信息技術 安全技術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 /
組織應評價信息安全績效以及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組織應確定:
a)需要被監視和測量的內容,包括信息安全過程和控制;
b)適用的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的方法,以確保得到有效的結果;
注:所選的方法宜產生可比較和可再現的有效結果。
c)何時應執行監視和測量;
d)誰應監視和測量;
e)何時應分析和評價監視和測量的結果;
f)誰應分析和評價這些結果。
組織應保留適當的文件化信息作為監視和測量結果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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