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測試過程
10.5 測試過程
10.5.1 ATE_COV.2 范圍分析
依賴組件
ADV_FSP.2 安全執行的功能規范
ATE_FUN.1 功能測試
開發者行為要素
ATE_COV.2.1D 開發者應當提供測試范圍分析。
證據內容和行為要素
ATE_COV.2.1C 測試范圍分析應當論證測試文檔中標識的測試和功能規范中所描述的TSFI之間的對應性。
ATE_COV.2.2C 測試范圍分析應當論證功能規范中所描述的所有TSFI已被測試。
評估者行為要素
10.5.2 ATE_DPT.1 測試:基本設計
依賴組件
ADV_ARC.1 安全架構描述
ADV_TDS.2 架構設計
ATE_FUN.1 功能測試
開發者行為要素
ATE_DPT.1.1D 開發者應當提供測試深度分析。
證據內容和形式要素
ATE_DPT.1.1C 深度分析應當論證測試文檔中所標識的測試和TOE設計文檔中子系統之間的對應性。
ATE_DPT.1.2C 深度分析應當論證TOE設計文檔中所描述的所有子系統已被測試。
評估者行為要素
10.5.3 ATE_FUN.1 功能測試
依賴組件
ATE_COV.1 范圍證據
開發者行為要素
ATE_FUN.1.1D 開發者應當測試TSF,并文檔化結果。
ATE_FUN.1.2D 開發者應提供測試文檔。
證據內容和形式要素
ATE_FUN.1.1C 測試文檔應當包括測試計劃、預期的測試結果和實際的測試結果。
ATE_FUN.1.2C 測試計劃應當標識要執行的測試,并描述每個安全功能的測試概況,這些概況包括對于其他測試結果的順序依賴性。
ATE_FUN.1.3C 預期的測試結果應當表明成功測試運行后的預期輸出。
ATE_FUN.1.4C 實際的測試結果與預期的測試結果是一致的。
評估者行為要素
10.5.4 ATE_IND.2 獨立性測試——抽樣
依賴組件
ADV_FSP.2 安全執行的功能規范
AGD_OPE.1 用戶指南
AGD_PRE.1 預備程序
ATE_COV.1 范圍證據
ATE_FUN.1 功能測試
開發者行為要素
ATE_IND.2.1D 開發者應當提供用于測試的TOE。
證據內容和形式要素
ATE_IND.2.1C TOE應與測試相適應。
ATE_IND.2.2C 開發者應提供一個與開發者的TSF功能測試中使用的資源相當的集合。
評估者行為要素
ATE_IND.2.1E 評估者應確認所提供的信息滿足證據的內容和形式的所有要求。
ATE_IND.2.2E 評估者應抽樣執行測試文檔里的測試樣本,以驗證開發者測試的結果。
GB/T 34095-2017 信息安全技術 用于電子支付的基于近距離無線通信的移動終端安全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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