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特定業務安全
7.3 特定業務安全
7.3.1 支付業務
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器的支付業務安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應符合JR/T 0095-2012 第6章的要求;
b) 在提供支付業務時,應符合JR/T 0095-2012 第7章中對加密算法和密鑰的相關規定,確保支付信息在網絡傳輸過程中的安全;
c) 在處理支付業務時,除支付網關外,不應向任何其它服務器傳輸用戶提交的支付信息;
d) 在處理支付業務時,不應以任何持久性的方式存儲用戶提交的支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庫、數據文件和調試記錄;
e) 在完成支付業務、不再需要使用用戶提交的支付信息時,應使用“0”字節、“1”字節或隨機字節對內存中保存相關信息的數據結構進行填充處理。
7.3.2 推送業務
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器的推送業務安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在提供推送業務時,應對推送內容的安全性進行審核,避免推送可將用戶定向到包括但不限于惡意應用安裝包下載地址、含有攻擊代碼的網站以及釣魚網站的內容。
7.3.3 廣告業務
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器的廣告業務安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在提供廣告業務時,應對其投放內容直接指向的網絡鏈接的安全性進行審核,避免投放可將用戶定向到惡意應用安裝包下載地址、含有攻擊代碼的網站以及釣魚網站的廣告內容;
b) 在提供廣告業務時,在未向用戶明確提示并獲授權的情況下,不應從用戶設備中收集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信息、位置信息和設備信息;
c) 在提供廣告業務時,只有當其移動應用客戶端在前臺運行時,方可向移動智能終端投放更新的廣告內容。
7.3.4 即時通信業務
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器的即時通信業務安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b) 在提供即時通信業務時,應對文字消息中包含的網絡鏈接的安全性進行審核。若發現其指向惡意應用安裝包下載地址、含有攻擊代碼的網站以及釣魚網站,則應提醒信息接收者潛在的安全風險;
c) 在提供即時通信業務時,應對用戶傳輸的文件進行安全掃描。若發現文件中可能存在惡意代碼,則應在文件接收時提供安全警示。
GB/T 35281-2017 信息安全技術 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器安全技術要求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