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FCS類:密碼支持
7.2 FCS類:密碼支持
7.2.1 密鑰生成(FCS_CKM.1.1(1))
FCS_CKM.1.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根據符合下列標準[賦值:標準列表]的一個特定的密鑰生成算法[賦值:密鑰生成算法]和規定的密鑰長度[賦值:密鑰長度]來生成密鑰。
7.2.2 密鑰生成(WLAN)(FCS_CKM.1.1(2))
FCS_CKM.1.1(2)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使用FCS_RBG_EXT.1中規定的隨機比特生成器,按照規定的密鑰生成算法[賦值:密鑰生成算法]和規定的密鑰大小[賦值:密鑰長度]生成密鑰。
7.2.3 密鑰建立(FCS_CKM.2.1(1))
FCS_CKM.2.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根據符合下列標準[賦值:標準列表]中的一個特定的密鑰建立方法[賦值:密鑰建立方法]來執行密鑰建立。
7.2.4 密鑰分發(FCS_CKM.2.1(2))
FCS_CKM.2.1(2)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根據符合下列標準[賦值:標準列表]中的一個特定的密鑰分發方法[賦值:密鑰分發方法]來分發密鑰。
7.2.5 密鑰支持(FCS_CKM_EXT.1)
FCS_CKM_EXT.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支持[選擇:硬件隔離,硬件保護]的密鑰大小為[選擇:密鑰長度]的根加密密鑰。
FCS_CKM_EXT.1.2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上的系統軟件應只能通過密鑰請求[選擇:加密/解密,密鑰分發],不能夠讀取,導入,導出根加密密鑰。
7.2.6 數據加密密鑰(FCS_CKM_EXT.2)
FCS_CKM_EXT.2.1 所有的數據加密密鑰應按照[選擇:密鑰長度]AES密鑰的安全強度對應的熵來隨機生成。
7.2.7 密鑰加密密鑰(FCS_CKM_EXT.3)
FCS_CKM_EXT.3.1 所有密鑰加密密鑰(KEKs)應為[賦值:密鑰長度]密鑰,至少相應于被KEK加密的密鑰的安全強度。
7.2.8 密鑰銷毀(FCS_CKM_EXT.4)
FCS_CKM_EXT.4.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按照規定的密鑰銷毀方法[選擇:密鑰銷毀方法]銷毀密鑰。
7.2.9 TSF擦除(FCS_CKM_EXT.5)
FCS_CKM_EXT.5.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按照規定的數據擦除方法[選擇:數據擦除方法]擦除所有受保護數據。
7.2.10 密碼鹽值生成(FCS_CKM_EXT.6)
FCS_CKM_EXT.6.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使用滿足FCS_RBG_EXT.1的RBG生成所有的鹽值。
7.2.11 密碼運算(FCS_COP.1)
FCS_COP.1.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按照滿足下列標準[賦值:標準列表]規定的密碼算法[賦值:密碼算法]和密鑰長度[賦值:密鑰長度]執行加密/解密。
FCS_COP.1.1(2)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按照滿足下列標準[賦值:標準列表]規定的密碼算法[賦值:密碼算法]和密鑰長度[賦值:密鑰長度]來執行[賦值:密碼散列]。
FCS_COP.1.1(3)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按照規定的密碼算法[賦值:密碼算法]執行密碼簽名服務(生成和驗證)。
FCS_COP.1.1(4)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按照滿足下列標準[賦值:標準列表]規定的密碼算法[賦值:密碼算法]和密鑰長度[賦值:密鑰長度]來執行散列消息鑒別。
7.2.12 HTTPS協議(FCS_HTTPS_EXT.1)
FCS_HTTPS_EXT.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執行符合標準的HTTPS協議。
FCS_HTTPS_EXT.1.2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執行使用TLS的HTTPS協議。
7.2.13 初始向量生成(FCS_IV_EXT.1)
FCS_IV_EXT.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按照規定的加密模式[賦值:加密模式]的要求來生成初始向量。
7.2.14 隨機位生成器(FCS_RBG.1)
FCS_RBG_EXT.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產生TSF密碼功能中所使用的所有隨機數,隨機數產生器應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密碼管理機構相關標準要求。
7.2.15 密碼算法服務(FCS_SRV_EXT.1)
FCS_SRV_EXT.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向應用提供一種機制來請求TSF執行密碼運算[賦值:密碼運算列表]。
7.2.16 密鑰存儲(FCS_STG_EXT.1)
FCS_STG_EXT.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為非對稱私鑰和[選擇:對稱密鑰,持久秘密,沒有其他密鑰] 提供[選擇:硬件,硬件隔離,基于軟件]的安全密鑰存儲。
FCS_STG_EXT.1.2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能根據[選擇:用戶,管理員]和[選擇:運行在TSF上的應用,無其他項目]請求,將密鑰/秘密導入到安全密鑰存儲中。
FCS_STG_EXT.1.3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能根據[選擇:用戶,管理員]的請求,銷毀存儲在安全密鑰存儲中的密鑰/秘密。
FCS_STG_EXT.1.4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只允許導入了密鑰/秘密的應用才能使用密鑰/秘密。例外的情況只能是被[選擇:用戶,管理員,普通應用開發者]明確授權。
7.2.17 存儲密鑰的加密(FCS_STG_EXT.2)
FCS_STG_EXT.2.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通過KEKs加密所有的DEKs和KEKs和 [選擇:長期信任的信道密鑰材料,所有基于軟件的密鑰存儲,沒有其他密鑰] ,即是[選擇: 通過REK利用 [選擇:由REK加密,由鏈接到REK的KEK加密]來保護,通過REK和口令利用[選擇:由REK和口令派生的KEK加密,由鏈接到REK的KEK和口令派生KEK加密]來保護].
7.2.18 存儲密鑰的完整性(FCS_STG_EXT.3)
FCS_STG_EXT.3.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通過以下方式[賦值:方式列表]來保護DEKs和KEKs和 [選擇:長期信任的信道密鑰材料,所有基于軟件的密鑰存儲,沒有其他密鑰]的完整性。
7.2.19 EAP-TLS客戶端協議(FCS_TLSC_EXT.1)
FCS_TLSC_EXT.1.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執行TLS 1.0和[選擇:TLS 1.1, TLS 1.2, 沒有其他TLS版本]中支持的以下密碼套件:[賦值:密碼套件列表]。
FCS_TLSC_EXT.1.2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驗證服務器證書為EAP-TLS提供了[選擇: 鏈接到指定的CAs中的一個,包括可接受的鑒別服務器證書的指定FQDN]。
FCS_TLSC_EXT.1.3 如果對方的證書是無效的,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不建立可信信道。
7.2.20 TLS客戶端協議(FCS_TLSC_EXT.2)
FCS_TLSC_EXT.2.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執行TLS 1.2中支持的以下密碼套件:[賦值:密碼套件列表]。
FCS_TLSC_EXT.2.1 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驗證給出的標識與RFC 6125規定的參考標識相匹配。
FCS_TLSC_EXT.2.3 如果對方的證書是無效的,移動終端的安全功能應不建立可信信道。
GB/T 35278-2017 信息安全技術 移動終端安全保護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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