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讀寫器安全功能要求
5.2 讀寫器安全功能要求
5.2.1 基本級要求
5.2.1.1 基于口令的訪問控制
讀寫器應采用口令對讀寫標簽信息等操作設置控制權限。對不同的權限應設置不同的口令進行訪問控制,應阻止非授權的訪問。
5.2.1.2 基于算法的訪問控制(僅適用于讀取有源標簽的讀寫器)
讀寫器應采用密碼算法對標簽信息讀寫、密鑰存儲、密鑰更新等操作設置控制權限。對不同的權限應設置不同的密鑰進行訪問控制,應阻止非授權的訪問。密碼算法應符合GM/T 0035.1-2014、GM/T 0035.3-2014、GM/T 0035.4-2014、GM/T 0035.5-2014的相關技術要求及國家密碼相關規定。
5.2.1.3 授權的程序裝載與更新
讀寫器應具有授權的程序裝載與更新功能。
5.2.1.4 初始化權限的控制
讀寫器應具有初始化權限的控制功能。
5.2.1.5 完整性服務
讀寫器對向標簽傳輸的數據應進行自校驗計算,以發現數據被篡改、刪除和插入等情況,確保傳輸信息的完整性。
5.2.1.6 隨機數產生
讀寫器內應具有隨機數發生器。隨機數發生器應能夠產生安全的隨機數。
5.2.1.7 敏感信息保護、銷毀和管理
讀寫器應能正確、有效地存儲、更新和銷毀敏感信息。讀寫器應對敏感信息的訪問設置相應權限。
5.2.2 增強級要求
5.2.2.1 基于算法的訪問控制
讀寫器應采用密碼算法對標簽信息讀寫、密鑰存儲、密鑰更新等操作設置控制權限。對不同的權限應設置不同的密鑰進行訪問控制,應阻止非授權的訪問。密碼算法應符合國家密碼相關政策。
5.2.2.2 基于算法的數據加密功能
讀寫器應對存儲的敏感信息采用密碼算法進行加密保護,使得非授權訪問不會導致敏感信息泄漏。讀寫器應對傳輸的敏感信息采用密碼算法進行加密保護,保證該傳輸數據在被截獲后無法得到明文數據。加密算法應符合GM/T 0035.1-2014、GM/T 0035.3-2014、GM/T 0035.4-2014、GM/T 0035.5-2014的相關技術要求及國家密碼相關規定。
5.2.2.3 簽名服務功能
讀寫器應具有簽名服務功能。簽名服務功能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
a) 當讀寫器作為信息的原發者時,讀寫器對向標簽傳輸的數據產生數字簽名;
GB/T 35290-2017 信息安全技術射頻識別(RFID)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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