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載體密鑰管理
7.1 載體密鑰管理
7.1.1 密鑰類型
密鑰類型安全技術要求如下:
a) 應支持應用管理密鑰;
b) 應支持公民網絡電子身份標識非對稱密鑰對;
7.1.2 密鑰屬性
密鑰屬性安全技術要求如下:
a) 應具有密鑰索引號,長度為1個字節;
b) 應具有密鑰類型,長度為1個字節;
c) 應具有密鑰版本,長度為1個字節;
d) 應具有算法標識,長度為1個字節;
e) 應具有使用權限,長度為1個字節;
f) 應具有后續狀態,長度為1個字節,通過此密鑰驗證后,載體上的安全狀態,只對PIN密鑰和外部認證密鑰有效;
g) 應具有最大重試次數,長度為4個比特,密鑰的最大重試次數,只對應用管理密鑰有效;
h) 應具有當前剩余重試次數,長度為4個比特,密鑰當前剩余重試次數,只對應用管理密鑰有效;
i) 應具有修改權限,長度為1個字節;
7.1.3 密鑰生成
密鑰生成安全技術要求如下:
a) 應用管理密鑰應在專用密碼設備中產生;
b) 公民網絡電子身份標識的非對稱密鑰對生成應符合GB/T AAAA-201X,5.2中的規定;
7.1.4 密鑰導入
密鑰導入安全技術要求如下:
a) 應用管理密鑰應采用密文傳輸密鑰數據,且附加消息鑒別碼,主安全域的主控密鑰應可以控制導入應用的密鑰;
7.1.5 密鑰導出
密鑰導出安全技術要求如下:
a) 應用管理密鑰和公民網絡電子身份標識的私鑰不得導出載體;
7.1.6 密鑰存儲
密鑰存儲安全技術要求如下:
a) 應用管理密鑰、公民網絡電子身份標識的私鑰應持久保存在載體內的密鑰文件中;
b) 密鑰文件中應支持保存多條相同密鑰類型的密鑰記錄,根據密鑰索引號加以區分;
7.1.7 密鑰使用
密鑰使用安全技術要求如下:
a) 使用密鑰的用戶應具有密鑰的使用權限。
b) 應根據密鑰類型和密鑰索引進行檢索,每種類型的密鑰只能用于特定功能,如外部認證或線路 保護;
c) 公民網絡電子身份標識的私鑰不得讀取;
7.1.8 密鑰更換
密鑰更換安全技術要求如下:
a) 密鑰的更換應通過修改密鑰文件相應內容來完成;
b) 密鑰文件修改應具有相應修改權限;
7.1.9 密鑰銷毀
密鑰銷毀安全技術要求如下:
a) 密鑰銷毀應通過刪除密鑰文件相應內容來完成;
b) 密鑰文件內容刪除應具備相應刪除操作權限;
GB/T 36629.2-2018 公民網絡電子身份標識安全技術要求 第2部分:載體安全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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