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信息系統審計的主要組成部分包括以下6個方面:
信息系統的管理、規劃與組織:評價信息系統的管理、計劃與組織方面的策略、政策、標準、程序和相關實務.
信息系統技術基礎設施與操作實務:評價組織在技術與操作基礎設施的管理和實施方面的有效性及效率,以確保其充分支持組織的商業目標.
資產的保護:對邏輯、環境與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的安全性進行評價,確保其能支持組織保護信息資產的需要,防止信息資產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使用、披露、修改、損壞或丟失.
災難恢復與業務持續計劃:這些計劃是在發生災難時,能夠使組織持續進行業務,對這種計劃的建立和維護流程需要進行評價.
應用系統開發、獲得、實施與維護:對應用系統的開發、獲得、實施與維護方面所采用的方法和流程進行評價,以確保其滿足組織的業務目標.
業務流程評價與風險管理:評估業務系統與處理流程,確保根據組織的業務目標對相應風險實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