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決定受理企業申請,或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制成員單位發起調查的申請獲得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批準后,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即正式開展審查程序:
初步審查程序
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在30個工作日內(不包含企業提交補充材料的時間,且情況復雜可延長15個工作日)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并將其發送給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制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各相關單位、部門意見一致即結束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當事人;相關單位、部門如意見不一致,則啟動特別審查程序。
特別審查程序
特別審查程序一般應當在90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包含企業提交補充材料時間),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特別審查程序中,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需聽取相關單位和部門意見再次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并在征求相關成員單位和部門對審查結論建議的意見后,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批準形成審查結論,并通知當事人。
赴國外上市審查程序
赴國外上市企業的審查如果不觸發特別審查程序,審查流程可在7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果觸發特別審查程序,審查流程則可能延長至160個工作日以上。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臺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申報網絡安全審查,主要目的是為了進一步保障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