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職能部門在公開政務信息時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據報道,日前,浙江省蘭溪市檢察院收到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回復,稱已經完成了一周前收到的檢察建議督促整改內容。“其他三個單位目前仍在整改中,今天早上我在網上檢查時已看到修改情況,但尚有個別地方還有遺漏,我們將進一步跟蹤督查,直至全面完成整改。”該院第五檢察部主任毛凌飛說。
今年8月中旬,該院根據金華市檢察院部署,開展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公益訴訟專項行動,毛凌飛抓住浙江省推進數字檢察的契機,進入蘭溪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對全市各個部門發布的公示信息進行全面檢查,發現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民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4家單位未依法履行公民個人信息去標識化管理職責,在過去不同年度發布的《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發放公示》《低收入農戶扶貧小額貸款貼息公示》《異地搬遷補助資金公示》《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花名冊》等多項公示信息中,未對其中近3萬名公民的個人信息內容進行去標識化處理。
蘭溪市檢察院認為,在做好政府工作信息公開的同時,也需加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依據我國相關規定,經請示上級檢察院批準同意,9月3日,該院對發現問題的4家單位分別送達檢察建議,要求依法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審查,對涉及公民個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證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銀行賬戶、通信記錄和內容、財產信息、征信信息、行蹤軌跡、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14歲以下(含)兒童的個人信息等內容立即采取隱藏、遮擋等補救措施,確保公民個人信息和個人隱私安全。
接到檢察建議后,4家單位高度重視,立即展開調查處理。僅過去一周,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率先書面回復完成整改。針對檢察建議提出的《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發放公示》未對公民個人信息內容做去標識化處理的問題,該局由專人采取隱藏、遮擋號碼中間數字的補救措施,并將原公示附件替換為遮擋賬號后的附件,同時主動排查了天然林補助公示等相關內容,一并完成對公民個人信息內容去標識化處理。該局表示,今后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將通過“一卡通”平臺發放,自動通過公民身份證號碼獲取市民卡賬號,并且在公示時便對公民身份證號碼做去標識化處理,確保做好公民個人信息和個人隱私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