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因收集Android 位置數據,被處以6000萬美元罰款
澳大利亞公平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稱,2017年1月至2018年 12 月期間,谷歌跟蹤其部分用戶的 Android 手機,存在收集和使用用戶的位置數據。為此,谷歌被澳大利亞聯邦法院60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88億元)罰款。

據了解,盡管一些Android手機用戶在他們的設備中禁用了“位置歷史記錄”,但是谷歌仍繼續跟蹤其部分用戶的 Android 手機。在默認情況下,谷歌會打開另一個名為“Web & App Activity”的帳戶設置,使公司能夠收集、存儲和使用個人可識別的位置數據。
根據現有數據,ACCC表示,估計有超過 130 萬個屬于澳大利亞人的谷歌賬戶受到影響。
谷歌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司之一,它能夠保留通過‘網絡和應用活動’設置收集的位置數據,谷歌可以使用保留的數據將廣告定位到某些消費者,即使這些消費者擁有“ “位置記錄”設置已關閉,ACCC 主席 Gina Cass-Gottlieb 說。
對于消費者而言,個人位置數據既敏感又重要,如果谷歌沒有做出誤導性的陳述,一些看到這些陳述的用戶可能會對他們的位置數據的收集、存儲和使用做出不同的選擇。
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對谷歌進行處罰
2019年10月,ACCC對谷歌提起訴訟,2021年4月,澳大利亞聯邦法院裁定谷歌上述做法違反消費者法。主審案件的Thomas Thawley法官表示,被誤導的用戶不會想到,如果允許“網絡和應用程序活動”的跟蹤,就意味著允許谷歌使用自己的位置數據。
谷歌采取了補救措施,并在 2018 年 12 月 20 日之前解決了導致罰款的所有問題,用戶不再顯示誤導性信息,表明暫停位置歷史記錄將停止收集有關他們使用設備去過的地方的信息。
此番聯邦法院確認,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谷歌通過安卓手機收集和使用其個人位置數據時,對用戶做出誤導性陳述,違反了消費者法。不僅如此,谷歌還被發現另外兩項誤導用戶的違法行為。
2022年8月12日,在聯邦法院的聽證會上,雙方同意處以6000萬澳元的“公平合理”罰款,并且已向Thomas Thawley大法官提交一份聯合意見書。此外,聯邦法院下令谷歌調整其政策,以確保對合規的承諾,并為員工提供有關消費者法的培訓。
聯邦法院的這個重大處罰,向數字平臺和其他企業發出強烈信號:企業不能就數據的收集和使用誤導消費者。
谷歌多次受到處罰
近年來,谷歌因為數據收集、使用不當,違反了數據相關法律而遭到多次處罰。
2022年1 月,法國國家信息學和自由委員會 (CNIL) 還 對谷歌處以 1.7 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谷歌 通過將這個選項隱藏在多次點擊之后,使網站訪問者難以拒絕跟蹤 cookie,這侵犯了互聯網用戶的同意自由。
谷歌此前還因為激進的數據收集被罰款 1130 萬美元,因在線廣告中的反競爭行為被罰款 17 億美元 ,因偏袒競爭對手的服務而被罰款2.2 億歐元,以及因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調整搜索結果而被罰款 27.2 億美元等。
數據安全對每個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有關部門要重視數據,對數據進行有效監管,才能保護好數據安全。同時,廣大民眾也要保護好自己的隱私,設置好權限,不要讓互聯網公司隨意搜集個人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