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全面融入社會生產與生活,將人類推進到數字時代,深刻改變了世界格局,重塑了人類社會,互聯網管理也成為國家治理體系和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互聯網發展和治理正在從過去注重信息、內容、行為等顯性的淺層,開始進入注重數據、算法等隱性的深層。這不僅代表發展與治理結構性重構的范式轉變,還表明中國數據秩序制度全面建構序幕的拉開。因此,在互聯網發展的全新邏輯下,洞察數字時代網絡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制度邏輯,對未來數字社會形態的重塑至關重要。

一、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初步健全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的中國共產黨,經過治黨治國治軍的艱苦努力,領導中國人民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縱觀全球,互聯網進入更加復雜的發展新階段,世界各國都深刻認識到網絡治理問題的重要性。接入互聯網近三十年來,我國積累了豐富的網絡治理經驗,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網絡治理經歷了奠基探索、加快發展、深化發展等階段,在網絡治理理念、治理體系、治理方式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探索出一條中國特色治網之路。

中國經歷了 1993 年成立國家經濟信息化聯席會議、1996 年成立國務院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1999 年成立國家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2001 年成立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2014 年召開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2018 年成立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互聯網治理領導機構變遷,在宏觀層面保障了互聯網相關領域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展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關注網絡治理的重心和對象也逐漸由網絡連接管理向網絡內容、網絡安全和新型網絡服務轉變,推動國家網絡治理體系構建和網絡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

2017 年 10 月,黨的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網絡綜合治理”這一戰略術語,要求“加強互聯網內容建設,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2018 年 4 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上首次對網絡綜合治理的要求、主體和手段等做了清晰闡釋,強調要提高網絡綜合治理能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自律等多主體參與,經濟、法律、技術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治網格局。2019 年 10 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強和創新互聯網內容建設,落實互聯網企業信息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網絡治理能力,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推動形成良好網絡生態”。至此,中國特色的網絡綜合治理之路,已走過“提出要求-形成格局-建立體系”的歷程,進入二十大提出的“健全體系”階段。

持續深化和拓展中國特色治網之道,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建設良好網絡生態,全面加強網絡、數據等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推動網絡文明建設不斷走深走實,是黨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戰略任務。作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任務,要深刻認識和把握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這項任務的重大意義、工作目標、重點舉措、實踐要求,重點從進一步完善領導管理體系、正能量傳播體系、內容管控體系、協同治理體系、網絡法治體系、技術治網體系等方面尋求突破。隨著人類邁進數字社會,中國在追趕現代性的同時,也獲得了“超現代性”的“換道超車”機會。

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數據問題并組建國家數據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數據二十條”)(2022)、《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2021)的頒布,與《國家安全法》(2015)、《網絡安全法》(2017)、《網絡安全審查辦法》(2020)一并構成國家數據安全領域最新的法律框架。隨著我國制度體系的初步成形,新的挑戰和機遇也開始進入國家戰略的視野。數據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和戰略資源被置于舉足輕重的全局性位置,并成為全球性挑戰。這不僅呼應了數字時代的全面到來,占據數字時代中心位置的數據發展與數據治理,呼喚全新的制度體系和發展秩序。

二、數字時代網絡治理迎來發展新階段

在數字時代,數據成為一種戰略性的、基礎性的資源。從世界范圍看,未來國際競爭已成為數據要素的競爭。美國“工業互聯網”、德國“工業 4.0”和日本的“價值鏈計劃”都將數據要素作為戰略制高點。為了更好地協調和處理與數據生產力發展相適應的數字化生產關系,率先構建完備的數據基礎制度十分必要。“數據二十條”系統性布局了數據基礎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歷史性繪制了數據要素發展的長遠藍圖,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數據二十條”背后的深刻用義在于生產關系如何適應先進生產力。激活數據,重構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事關決勝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是關系全局的重要戰略舉措。我國擁有豐富的數據資源和強大的數據處理能力,數據要素帶來的經濟增長潛力極其巨大。立足于數據要素的特點、加快數據要素市場高質量發展,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要素市場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2023 年 3 月 7 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根據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組建國家數據局。國家數據局設立在發改委,而不是網信辦或者市場監管總局,說明發展成為首要目的,激活數字活力上升為第一位。國家數據局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加強統籌推進,強化任務落實,創新政策支持,穩步構建以“數據二十條”為綱領的“1+N”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數據產權界定、數據市場體系建設等制度和政策,更好構建完善我國數據基礎制度體系,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實的體系化制度支撐。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重點是推動數據產權結構性分置,跳出所有權思維定式,聚焦數據在采集、收集、加工使用、交易、應用全過程中各參與方的權利,通過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強化數據加工使用權,放活數據產品經營權,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為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提供制度保障。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是黨的二十大后黨中央在我國數字化發展領域做出的最全面擘畫,從頂層設計的高度對數字中國建設做出了整體布局,提出了一系列目標任務和戰略部署,標志數字中國建設進入了整體推進的新階段。中國數字社會建設正瞄準全球引領性的努力方向。數字中國建設要充分發揮中國式現代化的制度優勢,將數字化思維、認知、技術全面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各領域,夯實數字基礎設施和數據要素資源支撐,提升創新發展和網絡安全保障能力,持續完善數字化發展治理體系,讓人民群眾在數字中國建設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數據驅動的智能時代到來

數字社會最大的范式轉變就是從以信息內容為中心的互聯網時代,到以數據為中心的智能時代。1969 年,互聯網誕生,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和網絡技術進入新的階段。這一時期,波及全球的反主流文化運動如火如荼。20 世紀的最后 20 多年,賽博文化通過個人電腦和互聯網得以落地開花,數字空間被想象為可以與現實世界比肩而行的虛擬世界。

20 世紀 90 年代,互聯網商業化浪潮掀起,全球網民數量從 1990 年的 20 萬左右,上升到 1999 年底的 2.5 億左右,雖然網民規模有限,但是網民數量十年時間猛增了 1000 倍,帶動了資本的狂熱和創業的浪潮,完成了對互聯網革命的全球性啟蒙和喚醒。1999 年年底,全球網民中的美國網民數量達到一億,占全球的四分之一。雖然資本市場泡沫破滅短期內對互聯網企業造成幾乎毀滅性的沖擊。但是,經歷短暫的低潮之后,雅虎、亞馬遜、eBay 等互聯網公司快速復蘇,而更加強勁的 Web2.0 浪潮爆發,數字社會的真正主體——網民全面崛起。網絡空間進一步轉變為一個更具互動性的社會空間。隨著新的在線平臺和軟件應用類別的引入,一個新的互聯網時代來臨。通過博客、播客和社交媒體,大眾用戶第一次真正成為內容的生產者和創造者,主導了互聯網的信息和內容傳播。

全球網民從 2000 年的 3.6 億增加到 2010 年的 20 億,雖然只是增加了不到 10 倍,但是,第一次形成了規模化的市場,全球普及率超過 25%,突破了作為真正大眾媒體的臨界點。無論是互聯網用戶規模還是互聯網應用方式,都超越了原來傳統媒體的固有市場規模和模式。互聯網平臺真正確立了自己堅實的用戶基礎和收入模式。數字社會進入了規模化發展階段。同時,個人創造的內容和個人相關的信息大量產生。尤其是在移動互聯網階段,智能手機成為個人深度數字化的終端,各種個人信息被互聯網企業全面收集。動態、實時的數據分析能力與商業模式的緊密結合,促使侵害用戶權益、損壞社會公共利益的“負外部性”不斷集聚。“顏色革命”和 2020 年大選中的“沖擊國會大廈”等事件,都說明互聯網給全球治理帶來的沖擊,超過了世界各國現有的治理體系和能力,全球治理體系的事實缺失成為問題之源,急需要全球聯手協作。網絡空間的制度建設和治理進程,隨著挑戰的急劇上升,突破性的制度創新也在不斷推進,最終引發了以歐盟為代表的全球性數據治理浪潮。

2020 年,數據驅動的智能時代加速到來,開啟了以數據為驅動的智能時代。技術變革和傳播變革已經開始影響社會各個層面。智能傳播將突破過去的 IT、通信、媒體和娛樂等信息敏感領域,開始走向各行各業,深度改變社會運行和社會治理,甚至重塑國際關系和世界秩序。正如《紐約時報》專欄作家托馬斯·弗里德曼(Thomas Friedman)所言,當世界變得如此快速、融合、深刻和開放時,只有一種方法可以有效地治理它,無論是在國家層面,地方層面還是國際層面,這就是復雜的、適應性的聯盟。聯盟固然重要,但是,如果聯盟缺乏強有力的號召力、約束力和執行力,依然無法有效應對挑戰。顯然,今天的數字社會,需要真正的“定海神針”。

四、數字社會的范式轉變與權力重構

數字正在改變整個社會的契約模式,改變人們對社會基礎的隱性理解。1996 年,社會學家、網絡思想家曼紐爾·卡斯特(Manuel Castells)《信息時代三部曲》之第一部《網絡社會的崛起》出版,預示了一個新的時代開始,即“作為一種歷史趨勢,網絡建構了我們社會的新社會形態。”他將網絡社會定義為關鍵社會結構和活動圍繞微電子處理信息網絡組織的社會。網絡邏輯的傳播極大地影響了生產、體驗、權力和文化過程中的運作和結果。他認為,網絡社會的核心特征是統治的動力和反統治的抗爭都依賴網絡信息和攻擊與防御的網絡策略。也正如卡斯特所言,“作為一種社會空間,傳播領域充滿了沖突,各方圍繞價值與利益展開斗爭與辯論,而社會秩序也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中不斷‘重熔再生’。你來我往中,新舊勢力或顛覆,或適應那些不斷演進中的新模式。”

隨著互聯網空間與現實空間邊界的逐漸模糊和深入融合,網絡空間被現實社會的運行邏輯所塑造,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美國評論家霍華德·萊茵戈德(Howard Rheingold)發現,網絡社會的基本結構與傳統社會系統的結構相同,生理需求、心理反應、社會要求等并不會因數字技術的應用而改變其本質,聚集在數字環境中的社會群體獲得了不斷拓展的交流空間和話語機會。然而,數字發展在影響經濟、社會和國家等層面活動的協同過程中不斷演變,這也使數字化轉型過程呈現出高度的動態性和復雜性,而對公共政策形成挑戰。從個人電腦到隨之而來的互聯網、社交媒體和智能媒體,它們使思想的傳播更加民主,同時也為危害社會的思想開辟了渠道。目前,許多組織和機構仍在努力將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如何塑造數字社會權力的重構,尤其重要。

歷時兩年的平臺治理進入尾聲,標志著中國乃至全球互聯網發展與治理開啟歷史性轉向。超級平臺作為“守門人”的確立,政府作為“守門人”的守門人定位,本質上就是一次數字社會全局性的權力重構和結構性的調整。過去,超級平臺的壟斷、權力失衡與政府的缺位等給數字社會帶來各種問題,數字技術帶來的“負外部性”不斷引爆,這是中美歐同時爆發互聯網反壟斷的根源。面向未來,全球網絡空間正在發生歷史性的轉變,其中最大的變量就是政府的回歸,尤其是以美國政府為代表的大國地緣政治的回歸。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警告說,世界大國之間存在“巨大裂痕”,每個大國都有自己的互聯網和人工智能戰略,占主導地位的貨幣、貿易和金融規則,以及相互矛盾的地緣政治和軍事觀點。這樣的鴻溝可能會建立起數字柏林墻。越來越多的國家之間的數字合作——反映全球和平與安全、人權和可持續發展標準的通用網絡空間——被視為確保一個統一世界的關鍵。

五、數字社會的治理邏輯及其未來形態演進趨勢

在數字社會的演進歷程中,中國和西方存在共性,也開始呈現出各自不同的特點,尤其是不同的制度特征。在數字社會建設過程中如何發揮中國的制度優勢,是數字中國邁向新階段的關鍵,中國數字社會發展迎來新的轉折。

在以數據為中心的新階段,中國不僅開始與全球同步,甚至在許多應用場景上實現引領。中國互聯網企業的發展需要開始摸索無人區,而網絡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制度建構與實踐,也面臨全新的考量。如今,深入數據和算法的治理新時代已經開啟。數據驅動時代是社會和民眾充分賦權、社會權力高度分散和自主的時代,也就是從工業時代大教堂模式走向全新的大集市模式,對應全新的治理邏輯。社會治理的大集市模式是權力高度開放而分散,又有新的內在控制與治理機制,也就是“自治、共治、法治”構成的個人—社會—國家各自發揮優勢的分布式治理機制。面對新興的以數據和算法驅動的智能傳播新趨勢,人們依然在摸索和變革的路上。因此,既需要有利于發展的前瞻性布局,也需要卓有成效地實施網絡治理,始終可控、可管、可預期,為網絡命運共同體貢獻中國路徑和中國方案。

隨著社會不斷數字化和互聯,大數據、算法等以各種方式調節人們的日常生活。同時,隱私侵犯、虛假信息、計算政治宣傳等問題的日益嚴峻,數字社會又呈現為一種超級平臺操縱下所構成的非共識話語的社會,人類的未來正在按照這些巨頭們所描繪的方向發展。在媒介邏輯方面,英國社會學家尼克·庫爾德利(Nick Couldry)認為,隨著當前對數據的收集、處理和提取價值的普遍化,現在發生的事情不僅僅是資本主義的延續,而是擁有更深層次的邏輯——這是一種新的分配世界資源的方式,一種促進經濟增長的新的資源獲取方式。這也改變了人類的日常生活本身。深度媒介化就是數據化。以數據邏輯驅動的社會形態轉變正是數據要素作為生產要素的結果。德勤技術、媒體和電信中心的克里斯·阿肯伯格(Chris Arkenberg)等人在《重建更強大的數字社會》(Rebuilding a stronger digital society)一文中提出,當經濟正在成為數據經濟,并且在所有行業都在成為數據產業時,企業領導者、消費者和政府現在齊心協力制定一套負責任的原則至關重要,尤其是在這個脆弱的時刻支持持久、繁榮和公平的數字社會的實踐和解決方案。如今,數據從未像現在這樣有價值,也從未像現在這樣令人擔憂。

未來,數字社會形態將成為數據驅動的社會形態,是數據成為第一生產要素的社會形態,同時,也是數據成為社會治理和國家治理核心因素的社會形態。面對由數據驅動的未來,必須接受這一事實并共同設計一個強大的數據驅動世界,保護隱私、增強信任并公平分配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