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安全功能要求
5.1.1設備標簽
應在服務器顯著位置設置標簽,并標識服務器設備信息,包括設備型號、設備唯一識別碼、生產廠商等。
5.1.2硬件接口安全
應對具備維護或調試功能的外部硬件接口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如采用專用工具、認證等。
5.1.3固件安全
5.1.3.1完整性保護
完整性保護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a)對服務器引導固件、帶外管理模塊固件提供存儲區完整性保護機制;
b)訪問服務器引導固件時,應先進行授權控制;
c)基于可信根,在服務器啟動時,對于服務器引導固件和主引導分區/初始化程序加載器進行完整性檢測,并在檢測到其完整性被破壞后,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如停止啟動、自動恢復、報警等。
5.1.3.2更新安全
更新安全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a)提供服務器引導固件和帶外管理模塊固件更新的用戶授權機制,應在獲得用戶授權后允許更新;
b)服務器引導固件和帶外管理模塊固件更新時,應對其鏡像文件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校驗,驗證通過后允許更新;
c)基于可信根,對待更新的服務器引導固件鏡像文件進行校驗,驗證通過后允許更新。
5.1.3.3固件恢復
固件恢復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a)提供服務器引導固件和帶外管理模塊固件手動恢復機制;
b)提供服務器引導固件和帶外管理模塊固件自動恢復機制,在檢測到固件被破壞后,采取相應的自動恢復措施,如恢復備用固件、啟用備用部件等。
5.1.4驅動程序安全
服務器廠商提供的驅動程序應提供真實性和完整性驗證機制。
5.1.5可靠運行支持
可靠運行支持應滿足以下要求:
a)對服務器的電源、風扇、硬盤等部分關鍵部件進行冗余設計,硬盤、風扇、電源支持熱插拔功能;
b)對服務器部分關鍵部件的溫度、電壓,以及風扇轉速等進行安全監控,當監測數值超過預先設定的閾值時應報警;
c)提供服務器中央處理器(CPU) 、硬盤、內存等部分關鍵部件的故障定位機制;
5.1.6自身安全管理
5.1.6.1身份標識與鑒別
5.1.6.1.1 帶外管理模塊固件中身份標識與鑒別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a)對用戶身份進行標識和鑒別,身份標識具有唯一性;
b)提供默認口令修改機制;
c)用戶設置口令時,應對口令的復雜度進行驗證,確保口令長度不少于8位,包含的字符類型不少于2種;
d)具備鑒別失敗處理功能,如限制連續的非法登錄嘗試次數措施等;
e)具備登錄連接超時自動退出機制;
f)鑒別信息采取加密方式存儲。
5.1.6.1.2服務器引導固件中身份標識與鑒別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a)提供默認口令修改機制;
b)鑒別信息采取加密方式存儲。
5.1.6.2授權與訪問控制
5.1.6.2.1帶外管理模塊固件中授權與訪問控制安全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a)依據最小權限的原則,為默認用戶預置訪問控制策略;
b)在用戶訪問受控資源或功能時,依據設置的控制策略進行授權和訪問控制;
c)不存在未聲明的功能接口。
5.1.6.2.2服務器引導固件不應存在未聲明的功能接口。
5.1.6.3安全審計
帶外管理模塊固件中安全審計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a)審計事件至少包括:
1)用戶的登錄和注銷、系統開關機、用戶創建、刪除、口令修改;
2)核心安全配置的變更,如訪問控制策略、自動更新策略、安全監控策略等;
3)固件更新和恢復記錄。
b)在審計記錄中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事件發生日期和時間、用戶名、事件描述(包括類型、操作結果)、IP地址或主機名(采用遠程管理方式時)。
c)對審計記錄進行保護,避免受到非預期的刪除、修改或覆蓋等。
d)提供審計記錄轉存或輸出功能。
5.1.6.4遠程管理
帶外管理模塊固件中遠程管理安全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
a)提供開放端口和服務列表,并明示其用途;
b)采用安全的網絡協議或接口對傳輸數據進行保護;
c)對遠程管理終端的接入進行限制,如設定網絡地址范圍等。
GB/T 39680-2020 信息安全技術 服務器安全技術要求和測評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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