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一致性審計和其他評估
該項說明下列問題:
—— 評估所涵蓋的主題和(或)評估的方法列表;
—— 依照某一CP或CPS,對每個實體進行一致性審計或其他評估的頻率,或者是引發評估事件的條件。可能的情況如每年一次的年審,作為允許實體運行的一個運營前條件的評估,或一個疑似或真實安全泄密后的調查;
—— 關于執行審計或其他評估的人員的身份和資質;
—— 評估者與被評估實體之間的關系,包括評估者的獨立程度;
—— 對評估中出現的不足所采取的措施,例如暫停運營直到錯誤得到改正,吊銷被評估實體的證書,變換人員,觸發特殊調查或增加后續一致性評估頻率,宣布被評估實體的損失等;
—— 誰有權察看審計結果(如被評估實體、其他參與者、公眾),由誰提供(評估者或被評估實體),它們之間如何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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