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組件和鏈路監測
7.3.1 鏈路狀態檢查
應可以檢查鏈路的健康狀況(帶寬,延時和丟包等),并將入站方向流量引至正常鏈路。
7.3.2 服務器狀態檢查
應支持以下各層的服務器狀態檢查:
a)網絡層(ICMP) 檢查后臺服務器的服務器服務狀態, 并移除故障服務器;
b)傳輸層(TCP、UDP、SPX) 檢查后臺服務器的服務器服務狀態, 并移除故障服務器;
c)應用層(應用程序服務及Agent等) 檢查后臺服務器的服務狀態, 并移除故障服務器。
7.3.3 服務器被動狀態檢查
應可通過監控HTTP協議和TCP協議中異常特征數據包(如TCP協議中的RST包, HTTP協議中的404)的比例,判斷服務器的健康狀態。
7.3.4 應用性能監測
應詳細監控中間件、數據庫的關鍵應用性能指標,并予以呈現。
GA/T 1726-2020 信息安全技術 負載均衡產品安全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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