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619—2018信息安全技術 政務和公益機構域名命名規范 /
本項要求包括:
a) 中文域名應由以下字符及其組合構成:中文字符,字母(A-Z,a-z,大小寫等價)、數字(0-9)或連字符(-),但不得以連字符(-)開頭或者結尾,且不允許連續出現兩個連字符。各級域名之間用實點(.)連接;
b) 各級域名轉換成Punycode碼后的長度應不超過63個字符,域名總長度應不超過255個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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