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數據安全訪問
6.2.1 數據訪問權限控制
產品應能夠對用戶訪問數據的權限進行控制。若支持結構化數據,應能夠按表/列控制訪問權限。
6.2.2 數據脫敏
產品應能夠根據預定義的策略對敏感數據進行自動掃描和檢測,并根據策略進行脫敏,且滿足以下要求:
a)支持敏感數據定義;
b)支持數據脫敏任務的制定;
c)能夠創建子集抽取規則,根據用戶的要求創建比原始數據小的子集;
d)具有抽取多表間關聯子集的功能,在數據脫敏后,保持數據表之間的關聯關系。
6.2.3 數據抽取和集成
產品應能夠按照一定的策略進行數據抽取,并將數據抽取結果人庫,控制數據的使用范圍。
6.2.4 數據訪問跟蹤
產品應能對用戶訪問數據的行為進行如下跟蹤:
a)生成審計記錄;
b)對訪問敏感信息的行為進行報警及阻斷。
GA/T 1718-2020 信息安全技術 大數據平臺安全管理產品安全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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