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安全功能要求
6.2.1 感知終端接入認證
感知層網關應能夠對接入的感知終端進行認證,應滿足如下要求:
保證對感知終端標識在感知層網關生命周期內的唯一性;
能夠對感知終端進行鑒別,至少支持如下機制之一:
1) 基于網絡標識的鑒別;
2) 基于MAC 地址的鑒別;
3) 基于通信協議的鑒別;
4) 基于通信端口的鑒別;
5) 基于口令鑒別;
保證密鑰存儲和交換安全。
6.2.2 網絡訪問控制
感知層網關能夠控制接入設備的網絡訪問,應滿足如下要求:
a) 支持訪問控制表(ACL)等訪問控制策略,防止資源被非法訪問和非法使用;
b) 控制相同網絡內部的相互訪問。
c) 控制不同網絡之間的跨網訪問。
6.2.3 數據保護
6.2.3.1 數據存儲保護
感知層網關應滿足如下數據存儲保護要求:
a) 對感知層網關中存儲的重要數據進行保護,避免非授權的訪問。
b) 具備對感知層網關存儲數據的完整性檢測機制,實現鑒別信息、協議轉換規則、審計記錄等重要數據的完整性檢測。
6.2.3.2 數據傳輸保護
感知層網關應滿足如下數據傳輸保護要求:
a) 保護感知層網關數據在傳輸過程中不被泄露,采用密碼技術對重要數據(指令控制數據、業務數據)實施機密性保護,確保數據傳輸的保密性;
b) 具備對傳輸數據完整性校驗機制,實現隱私數據、重要業務數據等重要數據的傳輸完整性保護。(如:校驗碼、消息摘要、數字簽名等);
c) 具有通信延時和中斷的處理機制。
6.2.4 系統安全保護
6.2.4.1 時間戳
應具備可靠的時間戳。
6.2.4.2 標識與鑒別
感知層網關能夠對于用戶進行標識和鑒別,應滿足如下要求:
感知層網關的用戶應有唯一標識;
對感知層網關用戶進行身份鑒別,使用用戶名和口令鑒別時,口令應由字母、數字及特殊字符組成,長度不小于8位。
6.2.4.3 訪問控制
感知層網關能夠對于用戶進行訪問控制,應滿足如下要求:
a) 能控制感知層網關用戶的訪問權限,并避免權限的擴散;
b) 僅授予感知層網關用戶完成任務所需的最小權限;
c) 能控制數據的本地或遠程訪問;
d) 提供安全措施控制對感知層網關進行遠程配置。
e) 控制范圍應覆蓋所有主體、客體以及它們之間的操作。
6.2.4.4 安全審計
6.2.4.4.1 審計數據生成
應能對下列可審計事件生成審計記錄:
a) 審計功能的啟動和關閉;
b) 身份鑒別失敗,記錄用戶的身份和所使用的訪問設備的標識;
c) 協議轉換失敗,記錄轉換數據包的來源和時間;
d) 任何讀取、修改、破壞審計記錄的嘗試;
e) 所有對訪問授權與拒絕規則覆蓋的主體執行操作的請求,以及受影響客體的標識;
f) 修改安全屬性的所有嘗試,以及修改后安全屬性的新值;
g) 所有使用安全功能中鑒別數據管理機制的請求;
h) 所有訪問鑒別數據的請求,以及訪問請求的目標;
i) 任何對鑒別機制的使用;
j) 所有使用標識機制的嘗試;
k) 因鑒別嘗試不成功的次數超出了設定的限制。
對于每一個審計記錄,安全功能應至少記錄以下信息:事件發生的日期和時間,事件的類型和主體身份。
6.2.4.4.2 審計數據查閱
應滿足如下審計數據查閱要求:
a) 限制審計記錄訪問;
b) 能提供審計記錄的查閱功能。
6.2.4.4.3 審計數據存儲
應能夠保護審計記錄信息,防止對審計記錄的修改。
6.2.4.5 失敗保護
應具備保護狀態,確保感知層網關斷電恢復時安全策略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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