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應用軟件系統
6.5 應用軟件系統
6.5.1 功能性
應用軟件系統應堅持功能最小化原則,基本功能要求如下:
a) 系統應支持公文管理功能
——應支持公文流轉功能,可包含擬稿、核稿、編輯、審核、撤銷、退回、簽發、選擇下一環節、發送、簽收、會簽、登記、擬辦、審閱、分辦、承辦、辦結、歸檔等;
——應支持增加和刪除附件功能;
——應支持流程跟蹤和查看功能;
——應支持添加正文功能;
——應支持保存公文草稿、查詢公文、刪除公文功能;
——應支持催辦設置功能。
b) 系統應支持歸檔管理功能
——應支持公文歸檔功能;
——應支持歸檔查詢功能。
c) 系統應支持公告功能
——應支持公告的新建、修改、刪除、發布功能。
d) 系統應支持通知功能
——應支持通知的新建、修改、刪除、發布功能。
e) 系統應支持會議管理功能
——應支持會議室管理功能,包括新建、修改、刪除、查詢會議室;
——應支持會議安排功能,包括新建、修改、刪除、查詢、打印會議信息。
f) 系統應支持個人工作區功能
——應支持個人待辦、個人已辦功能。
g) 系統應支持個人信息管理功能
——應支持修改個人信息功能;
——應支持修改個人密碼功能。
h) 系統應支持在線人員列表功能
——應支持在線人員的姓名、所屬部門、職位信息等。
i) 系統應支持后臺管理員用戶,管理員支持用戶管理、統一權限管理等功能
——應支持用戶的新建、修改、刪除功能;
——應支持基于功能授權功能;
6.5.2 安全性
應用軟件系統安全性技術要求如下:
a) 應符合GB/T 28452-2012中應用軟件系統安全技術要求第三級及以上要求;
b) 不應存在隱蔽接口,不應加載能夠禁用安全機制或繞過安全機制的組件;
c) 應在用戶明示同意后,方可收集用戶相關信息,并在收集用戶相關信息時顯示提示信息;
6.5.3 可靠性
應用軟件系統可靠性技術要求如下:
a) 系統應支持7×24h的穩定無故障運行;
b) 系統應支持數據有效性檢驗功能,保證輸入的數據格式或長度符合系統設定的要求;
c) 對于用戶“非法”的輸入或操作,系統不崩潰、不退出;
6.5.4 易用性
應用軟件系統易用性技術要求如下:
a) 系統應提供用戶使用手冊,且手冊中的功能描述與軟件的實際功能一致;
b) 系統研制過程中形成的所有文檔,語言簡練、前后一致、易于理解以及語句無歧義;
c) 系統頁面布局要合理,不宜過于密集或過于空曠,合理利用空間;
d) 系統的提示、警告、或錯誤說明應該清楚、明了、恰當,避免歧義;
e) 編輯頁面中的必輸項應給出標識;
f) 對于用戶非法的輸入或操作,系統應給予提示信息,且提示信息能引導用戶進行正確輸入或操作;
g) 對可能造成數據無法恢復的操作,系統應給予提示信息,給用戶放棄選擇的機會;
h) 日期類型數據輸入應提供日歷選擇功能;
i) 系統應支持Ctrl+A全選、Ctrl+C拷貝、Ctrl+V粘貼、Ctrl+X剪切、Ctrl+Z撤消等快捷操作;
GB/T 37095-2018 信息安全技術 辦公信息系統安全基本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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