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簽名參數生成規則
當第三方應用與eID服務平臺需要生成8.4.4節及8.5.4節定義的簽名值(signature)參數時,應遵循以下規則生成該參數的值:
應使用8.4.3及8.5.3節所述簽名方式(sign_type)中指定的簽名算法對待簽名字符串進行簽名,以計算簽名值參數的值,使用的簽名算法應遵循密碼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待簽名字符串應以“app_key=”和app_key的值為結尾。并包含消息中除去簽名值和簽名方式兩個參數外的其他所有需要使用到的參數的名稱和值。
名稱/值對間應以‘&’字符進行連接。名稱/值對中包含的 ‘&’字符應使用 “&”進行轉義。
名稱/值對按名稱從a到z的順序排序,若首字母相同,則依照第二個字母進行排序,以此類推。
GB/T 36629.3—2018 信息安全技術 公民網絡電子身份標識安全技術要求 第3部分:驗證服務消息及其處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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