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6951-2018信息安全技術 物聯網感知終端應用安全技術要求 /
在滿足 5.1.1 基礎上: 物聯網中使用的感知終端產品應經過第三方檢測機構的信息安全檢測。
應滿足5.1.2要求。
a) 關鍵感知終端應具有備用電力供應,至少滿足在規定的供電時長內保持感知終端正常運行;
b) 應提供技術和管理手段監測感知終端的供電情況,并能在電力不足時及時報警。
在滿足5.1.4的基礎上:a) 戶外部署的重要感知終端宜設置在視頻監控范圍內;
重要感知終端應采取必要的避雷和防靜電措施。
本文章首發在 網安wangan.com 網站上。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