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C(資料性附錄)與GB/T20979-2007版的差異
附錄C(資料性附錄)與GB/T20979-2007版的差異
與GB/T 20979-2007相比,主要修改內容為:
——刪除了引言;
——修改了標準的范圍描述;
——修改了“2 規范性引用文件”;
——刪除了“3 術語和定義”中“人體生物特征識別”、“虹膜識別機制”、“虹膜圖像采集器”、“自包含”、“用戶”、“比對次數”、“錯誤接受率”、“錯誤拒絕率”的術語和定義,增加了“3.3 虹膜圖像”;
——正文增加了虹膜識別系統構成的描述(見4);
——修改了分等級技術要求,由三級改為了基本級和增強級;
——刪除了基本功能要求中的自包含(2007年版4.1);
——增加了虹膜登記和用戶識別時提供可單雙目、可任意眼的登記和識別策略,對可能影響虹膜登記、虹膜驗證和虹膜辨識的情況應有相應的管理策略進行干預的要求(見6.1.3,6.1.4);
——刪除了虹膜登記和用戶識別中兩幅圖像要求和四幅圖像要求(2007年版4.4.2和4.4.3;2007年版4.5.2和4.5.3);
——增加了特權用戶以虹膜識別的方式確定其身份并取得相關操作權限的要求(見6.1.4,6.2.4);
——修改了防偽造中的防死亡虹膜偽造為防假眼偽造,增加了防截取偽造和防生物偽造(見6.2.6,2007年版4.7);
——增加了虹膜圖像質量作為基本性能要素(見7.1.1,7.2.1);
——修改了各技術等級的性能指標,并增加了所對應的樣本規模(見7.1.2,7.2.2);
——增加了應用場景,刪除了用于本地用戶和遠程用戶、一般用戶和特權用戶的虹膜識別的內容(見7.1.4和7.2.4;2007年版5.3);
——增加了使用無傷害照明的具體規定內容(見7.1.5,7.2.5);
——刪除了安全功能中有關“環境安全”的內容(2007版6.1.3.1.1,6.2.3.1.1和6.3.3.1.1);
——將“自身安全保證要求”修改為“安全保障要求”(見9);
——刪除了依據失敗次數判定識別失敗的規定(2007年版6.1.1.6,6.2.1.6和6.3.1.6);
——刪除了保存用戶虹膜圖像和面部照片的相關內容(2007年版6.3.1.4和附錄A.1.3);
——修改了附錄A的性質;
——刪除了附錄D。
GB/T 20979-2019 信息安全技術虹膜識別系統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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