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數據采集
8.2數據采集
8.2.1 數據采集活動的概念
數據采集活動的目標是獲得數據,數據采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a) 網絡數據采集。通過網絡爬蟲或公開API等方式獲取數據。
b) 從其他組織獲取。通過線上或線下等方式從組織外獲取數據。
c) 通過傳感器獲取。傳感器包括溫度傳感器、電視、汽車、攝像頭等公共和個人的智能設備。
d) 系統數據。組織內部的系統在運行過程中采集和產生的業務數據,以及各種系統、程序和服務運行產生的大量運維和日志數據等。
8.2.2 安全要求
組織開展數據采集活動時,應:
a) 定義采集數據的目的和用途,明確數據采集源和采集數據范圍;
b) 遵循合規原則,確保數據采集的合法性、正當性和必要性;
c) 遵循數據最小化原則,只采集滿足業務所需的最少數據;
d) 遵循質量保障原則,制定數據質量保障的策略、規程和要求;
GB/T 37973-2019 信息安全技術 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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