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運行監管的角色及責任
4.3運行監管的角色及責任
4.3.1 運行監管角色
運行監管框架包含兩個主要角色:
a) 云服務商。通過國家網絡安全審查并為政府部門提供服務的云服務商;
4.3.2 云服務商的責任
云服務商應確保:
a) 云計算平臺中的安全控制措施持續有效;
b) 云計算平臺中的重大變更風險可控;
c) 云計算平臺中的應急響應及時充分;
d) 向運行監管方按約定的內容、形式、頻率、人工或自動機制等提交運行監管所需交付件,并確保交付件真實可靠;
4.3.3 運行監管方的責任
運行監管方應:
a) 對云計算服務的安全控制措施、重大變更和應急響應等進行運行監管;
b) 與云服務商協商運行監管接口,即交付件的內容、形式、頻率和人工或自動機制等;
c) 確保云服務商提交的交付件安全,不得將交付件、涉及云服務商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材料提供給第三方;
d) 對云服務商提交的交付件進行分析及審核;
e) 根據分析、審核結果對云計算服務的安全能力進行評估,必要時應以抽查、核查及測試等方式對交付件中的內容進行驗證;
GB/T37972-2019 信息安全技術 云計算服務運行監管框架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