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安全功能要求
4.1 安全功能要求
4.1.1 自主訪問控制
路由器應執行自主訪問控制策略,通過管理員屬性表,控制不同管理員對路由器的配置數據和其他數據的查看、修改,以及對路由器上程序的執行,阻止非授權人員進行上述活動。
4.1.2 身份鑒別
4.1.2.1 管理員鑒別
在管理員進入系統會話之前,路由器應鑒別管理員的身份,鑒別時應采用口令機制,并在每次登錄系統時進行。口令應是不可見的,并在存儲和傳輸時加密保護。
4.1.2.2 鑒別失敗處理
在經過一定次數的鑒別失敗以后,路由器應鎖定該賬號。最多失敗次數僅由授權管理員設定。
4.1.3 安全管理
4.1.3.1 權限管理
路由器應能夠設置多個角色,具備劃分管理員級別和規定相關權限(如監視、維護配置等)的能力,能夠限定每個管理員的管理范圍和權限,防止非授權登錄和非授權操作。
4.1.3.2 管理協議設置
路由器應能配置和使用安全的協議對系統進行管理控制。應使用SSH,SFTP,SNMPV3和HTTPS。
4.1.3.3 安全屬性管理
路由器應為管理員提供對安全功能進行控制管理的功能,這些管理包括:
a)與對應的路由器自主訪問控制、鑒別和安全保障技術相關的功能的管理;
b)與一般的安裝和配置有關的功能的管理;
c)路由器的安全配置參數要有初始值。路由器安裝后,安全功能應能及時提醒管理員修改配置,并能周期性地提醒管理員維護配置。
4.1.4 設備安全防護
4.1.4.1 流量控制
路由器應能夠對設備本身需進行解析處理的協議流量大小進行控制,例如,通過設置帶寬等防護手段,保證系統在經受協議泛洪攻擊時原有轉發業務正常,在泛洪攻擊消除后系統可直接恢復。
4.1.5 安全功能保護
4.1.5.1 自檢
設備在上電啟動時應執行安全功能的自檢,如內存、數字簽名、加密算法等,確保安全功能正確。只有當所有自檢功能通過時,才能正常啟動設備。
4.1.5.2 保證軟件更新的合法性
安全管理員應能查詢當前執行的軟件/固件版本號及最近一次安裝的版本號。應能在安裝更新前用數字簽名驗證軟件/固件更新的合法性。
GB/T 18018—2019 信息安全技術-路由器安全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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