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是對網絡進行分等級保護、分等級監管,是將信息網絡、信息系統、網絡上的數據和信息,按照重要性和遭受損壞后的危害性分成五個安全保護等級(從第一級到第五級,逐級增高);等級確定后,第二級(含)以上網絡到公安機關備案,公安機關對備案材料和定級準確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頒發備案證明;備案單位根據網絡的安全等級,按照國家標準開展安全建設整改,建設安全設施、落實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建立和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選擇符合國家要求的測評機構開展等級測評;公安機關對第二級網絡進行指導,對第三、第四級網絡定期開展監督、檢查。
公安機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國家保密工作部門負責等級保護工作中有關保密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國家密碼管理部門負責等級保護工作中有關密碼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管轄范圍的事項,由有關職能部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負責等級保護工作的部門間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