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保護工作中各環節用到的主要標準包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準則》、《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實施指南》、《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定級指南》、《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過程指南》。
等級保護工作的具體環節分為“定級、備案、系統建設整改、開展等級測評、信息安全監管部門定期開展監督檢查”五步驟。
定級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定級對象、確定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組織專家評審、主管部門審批、公安機關審核,具體可按照《關于開展全國重要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定級方法包括:確定定級對象、確定業務信息安全受到破壞時所侵害的客體、綜合評定業務信息安全被破壞對客體的侵害程度等。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工作包括信息系統備案、受理、審核和備案信息管理等工作。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和受理備案的公安機關應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實施細則》的要求辦理信息系統備案工作。
第二級以上信息系統,在安全保護等級確定后30天內,由其運營、使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到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辦理備案手續時,應當首先到公安機關指定的網址下載并填寫備案表,準備好備案文件,然后到指定的地點備案。
建設整改是等級保護工作落實的關鍵所在。確定了各等級信息系統能夠達到相應等級的基本保護水平和滿足自身需求的安全保護能力。
等級測評是評價安全保護現狀的重要方法。可以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狀況,尤其是與相應等級基本要求的差距,提出安全整改需求。
等級測評的目標是通過信息安全等級測評機構對已經完成等級保護建設的信息系統定期進行等級測評,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措施符合相應等級的安全要求。參與角色包括:信息系統主管部門 、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以及信息安全等級測評機構。
等級測評主要參照的標準包括:《 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 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過程指南》。
信息系統建設完成后,運營、使用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當選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測評機構,依據《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等技術標準,定期對信息系統安全等級狀況開展等級測評。第三級信息系統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等級測評,第四級信息系統應當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等級測評,第五級信息系統應當依據特殊安全需求進行等級測評。
監督檢查的目標是通過國家管理部門對信息系統定級、規劃設計、建設實施和運行管理等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符合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相應等級的要求。參與角色包括:信息系統主管部門、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以及國家管理部門。
信息系統終止階段是等級保護實施過程中的最后環節。當信息系統被轉移、終止或廢棄時,正確處理系統內的敏感信息對于確保機構信息資產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在信息系統生命周期中,有些系統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廢棄,而是改進技術或轉變業務到新的信息系統,對于這些信息系統在終止處理過程中應確保信息轉移、設備遷移和介質銷毀等方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