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領“罰單”:收集與業務無關的消費者金融信息
VSole2022-07-01 11:15:35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工商銀行湖南省分行存在九項違法行為,被警告并處91.8萬元罰款:
1.占壓財政資金;
2.假幣收繳業務監控保存期限少于3個月;
3.結算賬戶未按規定備案;
4.錯報、漏報投訴數據;
5.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費者披露與金融產品和服務有關的重要內容;
6.收集與業務無關的消費者金融信息;
7.未建立以分級授權為核心的消費者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
8.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
9.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
同時,時任工商銀行湖南省分行銀行卡中心總經理李克平對前述第8、9項違規負有責任,被處3.5萬元罰款。

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戶、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均為反洗錢領域的常見違規行為。商業銀行一直是反洗錢違規處罰的重災區,人民銀行近期公布的2021年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總體情況顯示,2021年人民銀行全系統完成對401家違規機構的處罰,罰款金額共3.21億元,對759名違規個人罰款1936萬元,兩項罰款合計3.41億元。
作為“宇宙行”,工商銀行分支行、網點眾多,工作人員隊伍龐大,反洗錢違規偶有發生并不意外。除了反洗錢,金融消保問題也是本次工商銀行被罰的主要原因。
本月初,工商銀行安徽省分行因存在未按規定開展持續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戶、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部分ETC預登記業務辦理未經消費者明示同意、漏報投訴數據等多項主要違法行為被警告并處罰款618.7萬元。
文章來源:數據合規公社、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VSole
網絡安全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