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微軟贏了一場官司,裁定美國政府不能強迫科技公司將存儲在其他國家服務器上的非美國客戶數據移交給FBI或任何其他聯邦當局。

然而,去年一項引人注目的新裁決與法院的判決背道而馳,引發了人們對隱私的擔憂。

 據RT報道,一名美國法官周五裁定,谷歌必須遵守聯邦調查局的搜查令,搜查存儲在美國境外服務器上的客戶電子郵件。

費城的美國治安法官托馬斯·呂特(Thomas Rueter)指出,作為國內欺詐調查的一部分,從外部服務器傳輸電子郵件以便FBI可以在本地讀取,這不符合扣押條件,因為賬戶持有人對所需數據的“占有權益”沒有“有意義的干擾”。

魯特法官是這么說的:“谷歌經常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用戶數據從一個數據中心傳輸到另一個數據中心。這種傳輸不會干擾客戶對用戶數據的訪問或所有者權益。即使傳輸干擾了賬戶所有者對其信息的控制,這種干擾也是極小的,是暫時的”。

2016年8月,這家搜索引擎巨頭被要求遵守兩項與刑事調查有關的FBI搜查令,但谷歌只提供了存儲在其美國服務器上的數據。

因此,政府提出動議,要求谷歌將其余信息移交給聯邦調查局。

當谷歌提到去年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在類似案件中做出的有利于微軟的裁決時,法官表示,谷歌被發現處理其外國存儲數據的方式使美國政府無法向外國政府尋求法律援助。

然而,谷歌明確表示,如果獲得搜查令,政府可以訪問電子郵件內容,而傳票和法庭命令只允許他們訪問非內容數據,如賬戶創建號碼、電話號碼和登錄IP地址。

根據新的裁決,這家搜索引擎巨頭每年收到來自美國當局的超過25000份要求披露刑事案件中用戶數據的請求。

谷歌顯然對結果感到不滿,并打算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