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銘記于心
在科學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網絡滲透到我們生活和工作的各個領域,成為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網絡在為人們生活提供便利和娛樂的同時,也潛藏著許多不易察覺的威脅。
由于網絡信息化社會日漸形成,人們對科技手段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個人隱私逐漸暴露于公眾面前,隱私被侵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我們的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甚至身份證號碼都會被暴露,也因此增大了犯罪的可能性。網絡詐騙等都是通過網絡發展起來的犯罪活動。這些犯罪活動不僅危害了公民的財產安全,更有甚者危害生命。在一些群里經常會有人發一些陌生鏈接,也經常有不知情的人點擊,之后就會出現賬號被盜等情況,更嚴重的是它可能會控制你的電腦和手機,查看里面的內容以及密碼等。2016年的徐玉玉案引起國憤慨,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的徐玉玉,因為被騙走近一萬元的學費,在報案后的當天昏倒,兩天后離世,大家都可能以為這只是一起簡單的電信詐騙,但為什么徐玉玉會被騙?為什么徐玉玉會相信騙子?在被騙的之前徐玉玉申請了助學金,并被告知錢將在幾天內會發下來,所以在徐玉玉接到騙子電話,并且騙子宣稱給徐玉玉發放助學金時,她相信了騙子,并將一萬元轉給騙子,為什么騙子會知道徐玉玉申請了助學金?在幾個月前黑客入侵了教育局系統偷走了資料,并且通過qq甩賣,將徐玉玉等十萬多條的信息以一萬四賣給了犯罪集團,這不僅導致了一萬元的丟失,更導致了一個年輕生命的離世。
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相信大家都看到這樣一個熱搜“境外組織控制我國計算機對俄烏網絡進行攻擊”,這些攻擊的地址主要來自美國,攻擊目標主要是俄羅斯。網絡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國近年來也發生多起網絡安全事件,如在2020年2月,中國境內疫情期間,境外多個國家和地區對中國發動網絡攻擊,“海蓮花”黑客組織利用疫情話題攻擊我國政府機構,“白象”黑客組織借新型肺炎對我國發起攻擊,“綠斑”黑客團伙的利用虛假“疫情統計表格”和“藥方”竊取情報,危害國家安全。維護網絡安全是一場持久的斗爭,它不僅有關個人,更有關國家,也是21世紀國家之間的一種信息化戰爭,誰掌握了信息,誰就掌握了主動權,網絡安全在國家安全體系中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我們也應該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維護網絡安全,不點擊陌生鏈接,不隨意填寫個人信息,積極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網絡安全是全社會共同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共筑網網絡安全防線,共同譜寫網絡安全新篇章。
網絡的虛擬性、交互性、開放性一定程度上就決定了網絡使用人員的差異性,形成不對稱的信息,就自然會產生網絡使用中的弱勢群體,承受了來自網絡另一段的惡意攻擊。為了讓這種攻擊越來越少,逐步凈化網絡環境,需要廣大網民的共同努力,每個人既是弱者,又為強者,一次點擊、一次評論、一次轉發可能就會讓某個人的生活走向發生變化,就會讓網絡有不一樣的色彩。
提高防范意識,消除僥幸心理。網絡不斷的更新升級為廣大用戶提供了巨大平臺,早年間的電信詐騙也開始轉戰網絡平臺,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平臺的巨大交互資源,大面積投放詐騙鏈接,一些借貸APP更是此消彼長,試圖撬開網民的錢包,利用網民的僥幸心理,一步步將網民引進陷阱。不勞而獲的利益不可信,廣大網民需提高自身防范意識,遠離不法分子精心設置的陷阱,學會甄別網絡信息,注意個人隱私,安全上網,維護自身權益。
避免獵奇心理,引導正向輿論。網絡信息良莠不齊,一些網站利用網民的好奇心理,登載不良信息,一方面對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造成了不良影響,另一方面利用網民點擊賺取流量,一些“標題黨”“水軍”“營銷號”由此而生,吸引人們眼球、引導不良輿論、傳播負面思想,網民需甄別網絡信息,不隨意轉載,為凈化網絡環境出一份力。
宣傳網絡安全,自覺文明上網。主動做文明上網、安全上網的踐行者,維護自身安全的同時,積極營造和諧的網絡環境。引導身邊親人、朋友正確使用網絡,不惡意評論他人,不隨意轉載文章,不信謠,不傳謠,將有害信息隔絕在外,凈化網絡安全,充分將網絡的便利應用在生活和學習中,發揮正向作用。
網絡安全事關廣大群眾,自覺維護網絡安全人人有責,營造和諧的網絡環境,讓網絡成為豐富生活、便利生活的有效渠道與工具。文明上網,安全上網,讓網絡成為人們的好助手。
中國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網絡大國,光網民規模就超過了10億,而互聯網的高速發展與不斷更新也給廣大網民帶來了諸多的好處和實惠,這點是不容置疑的,比如網上購物、網約車、在線辦公、在線醫療等等新生事物都是隨著互聯網發展應運而生的,但是我們也看到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不少違法亂紀行為也開始在網絡間滋生,為了打擊這些網絡違法行為,近些年我國不斷出臺各種網絡規范律條加以整治,比如2016年11月7日發布、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就被稱為“全面規范網絡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此法為保障網絡安全、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的健康發展起到了極為積極的作用。
《網絡安全法》是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第一部專門法律,到今年已經正式施行了五年,五年間,很多網絡違法行為都因觸犯此法而受到了制裁,比如“某通信公司98個實際使用用戶的寬帶帳號未實名登記,相關賬號被用于開啟虛擬機IIS服務,大量傳播淫穢信息”“某網民多次使用自己的微信號在微信群、朋友圈中發布回收、販賣駕駛證分等具有違法性質的信息”以及“孫某在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自己辦理的四張銀行卡提供給徐某使用,非法獲利1200元”等案件,分別觸犯了《網絡安全法》第24條、第61條和第46條、第67條以及第27條、第63條規定,就此受到了行政拘留和處罰。
從上面所舉的幾個例子看,個人覺得《網絡安全法》的出臺實施,不但對國家安全和企業的加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對普通民眾也起到了保障其切身利益的作用,為廣大網民撐起了保護傘,因為在《網絡安全法》中我們會看到,針對網絡中一直困擾網民的電信詐騙、個人信息濫用等一些突出問題都有專門的制度設計,比如這條:“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從文字上看這是對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或者說是對網絡運營商提出的安全義務,但我認為這更是為了百姓的利益,從源頭上抓起,防止網絡犯罪和網信詐騙,最終受益的就是普通百姓。再比如針對網絡詐騙《網絡安全法》給出的明確規定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絡發布涉及實施詐騙,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而針對個人信息泄露問題,《網絡安全法》則規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這些規定的有效執行,不但能夠打擊各種侵犯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而且還能起到一種法律的威懾作用,讓網民更放心地使用互聯網,享受互聯網帶來的各種便利,這就像法律學者所言:“隨著《網絡安全法》的實施,網絡安全的觀念深入人心,網絡安全立法和執法規制也保持了高強度。并且,網絡安全法制化進程仍在不斷演進,通過不斷健全完善網絡安全法律制度、加強網絡安全領域執法力度與協作,構建了切實有效的網絡安全保障體系,為我國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