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網絡安全文化的內涵、形態與建設目標
由于文明的多樣性和價值的多元性,各國的網絡安全文化也具有多樣性,并且蘊含國際國內層面的各種價值沖突。國際社會必須努力尋求網絡安全文化價值的最大公約數,共同構建順應時代潮流、符合人類共同利益的新型網絡安全文化,為合力打造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奠定文化價值基礎。
一、安全、文化與網絡安全文化
要理解或者說界定與“網絡安全”相對應的“網絡安全文化”這個新概念,必須聯系一些相關傳統概念,才能更好理解網絡安全文化的內涵。首先是“安全”及其衍生概念。按照國際政治學者阿諾德·沃爾弗斯(Arnold Wolfers)在《紛爭與協作——國際政治論集》(Discord and Collaboration Essays on International Politics)一書中的定義,在最一般的意義上,所謂“安全”就是客觀上不存在威脅,主觀上不存在恐懼,即特定認識主體或行為體客觀上所獲得的價值沒有受到威脅,主觀上也不存在這樣的價值會受到威脅的恐懼。因此,安全研究要解決的基本問題,就是國際國內各類行為體在互動中怎樣使其核心價值免于受威脅的現狀與心態。
由于人們在安全的主體、內容、途徑等方面的不同價值偏重,“安全”一詞被加上各種不同的定語或限定詞,從而衍生出一系列復合概念。這些限定詞可以分別用來表明安全的“主體”即“誰的安全”,例如國家安全、國際安全、人類安全等;或者表明安全的“領域”“內容”或“指涉對象”,即“何種安全”,例如政治安全、經濟安全、軍事安全、網絡安全、傳統與非傳統安全、綜合安全等;或者表明尋求、維系安全的“途徑”或“方式”,即“何來安全”,例如合作安全、共同安全、集體安全、安全共同體等。
其次是“文化”及其衍生概念。“文化”本身有無數定義。一般而言,“文化”指的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特指精神財富,例如語言、文字、文學、藝術、教育、科學以及風俗習慣等。文化有許多外在的表現形式,中文與外文、中餐與西餐、國畫與油畫、中樂與西樂、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都可以表明中西文化在形式上的區別。但是,文化的本質和核心是“價值”或“價值觀”,無論何種文化或者文化的派生概念,都反映了特定認識主體或行為主體的價值偏好與價值取向。文化具有很強的實踐性,是一個民族經過長期實踐積淀下來的,流行于民眾中的思想、意識、習俗、價值標準和行為規范。文化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特征主要體現在這些方面,尤其是價值觀方面。任何一種文化都蘊涵著自身的核心價值。就此而論,所謂文化差異或文明沖突,從根本上講就是價值觀的差異或沖突。
文化價值觀對一國內外政策觀念與行為的影響,更直接地表現為該國的政治文化、戰略文化與安全文化。
政治文化就是政治價值觀,指的是特定國家或社會的民眾對政府和政治所持的基本的信仰、設想、態度和行為方式,以及對公民與政府之間的關系、公民彼此之間的關系有重要影響的、廣泛共享的信仰、價值觀和規范。
戰略文化則是戰略價值觀,在狹義上指的是軍事領導集團所持有的一套有關戰爭之政治目標以及實現該目標之最有效的策略與行動方法的態度和信念;廣義上則如戰略文化研究者江憶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在《關于戰略文化的思考》(Thinking about Strategic Culture)一文中所言,指的是“一套整合的符號系統(如推理體系、語言、類比、隱喻等),它塑造了關于軍事力量在國家間政治事務中的作用和效能的觀念,進而建立起普遍、持久的大戰略偏好。”這種決策者集體共享的戰略偏好,“其核心假定是沖突的本質和敵人的本質。”戰略文化還涉及戰爭與和平的經驗、軍事力量的作用、對威脅的認知、安全原則、敵人的形象、單邊或多邊安全態勢等問題上的態度和信念。
安全文化就是安全價值觀,即特定主體或行為體(國際社會、國家、群體、個人等)在安全問題上的價值取向與價值偏好。瑞士學者基思·R·克勞斯(Keith R. Krause)在《文化與安全:多邊主義、軍備控制和安全建設》(Culture and Security: Multilateralism, Arms Control and Security Building)一書中將其定義為“一套持久、普遍共享的信念、傳統、態度與符號,它體現了一個國家或社會在安全、穩定與和平方面的利益和價值得到認知、表達和促進的方式”。安全文化與戰略文化既有聯系也有區別。
如果說戰略文化偏重于軍事事務和武力運用問題,安全文化則涉及內容更為廣泛的“安全、穩定與和平”問題。如果將安全文化與具體問題領域相聯系,就產生了諸如“核安全文化”“生態安全文化(生態文明)”“網絡安全文化”等概念。按照上述概念的演化邏輯,所謂網絡安全文化就是特定的主體或行為體——包括國際社會、國家(社會)、企業、群體或個人等——在與網絡空間有關的安全問題上所持有的主流價值偏好與價值取向,包括思想觀念、共享價值、認知水平、行為模式與行動規范等,就不同層次的政治或社會共同體而言,其核心是對網絡安全威脅的共有認知、對安全利益或安全目標的集體追求。
二、網絡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通過上述相關概念的梳理,不難看出,安全的文化與價值維度十分重要。文化視角所觸及的是許多本源性的、深層次的因素。不同的文化價值取向,不僅會導致安全觀念的不同,也會影響安全戰略——即旨在維護特定主體的安全、實現各種安全目標與價值的戰略、策略與手段的選擇。既然文化的核心是價值,影響人類的價值選擇,文化就會深刻影響、塑造甚至支配人類的行為;不同的文化產生不同的價值偏好,導致不同的價值選擇與行為模式;文化深刻影響政治領導人和民眾認識和處理國際國內問題的方式,造就了不同的政治文化、戰略文化、安全文化、外交文化;文化與全球、地區或國別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關系密切,可以說,社會生活幾乎任何領域都會被打上文化的烙印。
以“核安全文化”為例,這個概念是 1986 年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國際核安全咨詢組在調查切爾諾貝利核事故起因時提出的。其意義在于提醒人們,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只是工作人員和管理部門的責任,而是國家與社會層級的大多數人對核安全的“看法和態度”問題,是一個影響了個人、組織以及社會的意識和行動的“文化”問題。換言之,應該構建起健康、理性的“核安全文化”體系,其核心是提升政府、企業和國民的核安全文化素養和認識水平,確立起一種超越一切的思想觀念與價值共識,即核安全問題由于其重要性必須確保得到應有的重視,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相關安全保障體系。世界各國包括中國也越來越重視本國的核安全文化體系建設并就此開展國際對話。過去幾十年來,諸如日本福島核泄漏等時有發生的核安全事故,也不斷證明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性。
同樣,網絡安全文化的既有形態、發展趨勢及其合理建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如果說核安全的目標相對簡單,更多的是與技術管理和風險防范有關,那么,網絡安全所涉及的主體、內容和治理目標則要復雜得多。網絡安全文化在國際社會、國家、社會群體或人類個體等不同層面的總體狀態,包括其中的差異與共識,勢必會影響網絡空間的秩序(是有序還是失秩)和網絡安全的形勢(是安全還是不安全),國際社會、國際組織或國家等各種行為體網絡安全政策目標與手段的選擇(包括相關法律、制度和規范的確立),以及各種行為體之間的網絡安全關系(例如競爭與合作、沖突與和諧等)。由此可見,安全文化以及相應的戰略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安全處境,網絡安全文化的建設,事關國家安全、國際安全乃至人類整體安全。
三、網絡安全文化的不同形態及其潛在沖突
網絡空間本身是一個迅速發展、充滿變數的新型安全領域,目前尚處于文化生態不穩,文化水平不高,價值共識不足,安全治理赤字,以至于安全現狀堪憂、安全保障乏力的狀況,就國際層面而言,尤其如此。
由于世界各國歷史經驗、現實需求和文化價值觀的差異,網絡安全文化也具有多樣性。面對形形色色的網絡安全思想觀念或理論主張,如果以其中所蘊含的價值取向和利益訴求,特別是這種價值取向和利益訴求與國家、國際社會乃至整個人類的共同價值與共同利益之間的關系為主要衡量標準,就可以確定它們在價值坐標系統上的總體位置,從而認識到網絡安全文化在國際國內不同層次上實際存在或可能出現的主要形態或類型。
在國內層面,可以看到,各種相互沖突的觀念及其力量的消長,例如無政府主義與功德良序觀念、自由放任與遵紀守法觀念、利己主義思想與集體主義精神、沖突與和諧觀念等。對此,一個社會應有的價值抉擇和文化建設目標不言自明。正如 2016年 4 月 19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指出:“網絡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網絡空間烏煙瘴氣、生態惡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誰都不愿生活在一個充斥著虛假、詐騙、攻擊、謾罵、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間。”
在國際層面,除了上述觀念差異的自然延伸,在國際交往互動的過程中,各種不同的價值取向與文化偏好,既是安全文化的體現,也具有戰略文化的特征,例如絕對安全觀念與相對安全觀念、零和觀念與非零和觀念、“安全化”偏好與“去安全化”訴求;自利自助型與互利共贏型、競爭對抗型與合作治理型、自由優先型與主權優先型、權力-利益驅動型與制度-規范調節型;以及單邊主義與多邊主義,以實力求安全與以原則(道義)求安全,等等。對國際社會而言,價值選擇的標準同樣顯而易見,那就是人類共同利益與共同價值。
從上述形形色色甚至相互抵牾的價值取向和文化偏好中,可以進一步抽象出有助于辨識網絡安全文化之基本性質的四大核心要素:安全利益界定(注重國家安全還是國際安全;追求絕對安全還是相對安全)、安全威脅認知(傾向于夸大威脅、無視威脅還是理性判斷威脅)、安全戰略偏好(依靠自助還是尋求合作)、安全手段選擇(偏重施壓、制裁、暴力等強制手段還是協商、談判、制度建設等非強制手段)。
當然,觀念差異與價值分歧并不必然導致沖突,但是,如果缺乏價值共識的調節和平衡,也確實蘊含著對抗和沖突的潛能。“自助-自利型”“競爭-對抗型”等蘊含較多與人類共同利益背道而馳的陳舊、落后與消極因素的網絡安全文化,如果在特定國家甚或國際社會占據了主導地位,則會給網絡環境和各行為體的網絡安全戰略帶來負面影響,在網絡空間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還可能加劇國家間的網絡安全競爭、嚴重阻礙網絡空間的國際合作治理。
四、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視域下的新型網絡安全文化建設
那么,如何解決上述實在或潛在的安全價值沖突?應該積極倡導和努力構建什么樣的網絡安全文化?或者說,面向未來的網絡安全文化建設應該基于什么樣的核心價值觀?答案很明顯:在國家層面,是中國社會的核心價值觀;在國際層面,是“全人類共同價值”;且二者具有顯著的內在通約性。
中國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對厘清、兼顧和協調各種安全價值和安全關系具有重要指導意義;而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理念,則為尋求人類價值最大公約數、構建新型國際網絡安全文化指出了方向。
中國的總體國家安全觀清晰地揭示了各種安全價值或目標的內在邏輯。其一是五對關系:即總體安全涉及外部安全與內部安全、國土安全與國民安全、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發展問題與安全問題、自身安全與共同安全;其二是五個統籌:即統籌發展和安全、開放和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塑造國家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要義,就是要兼顧和統籌國際國內不同層次的安全需求。這個內在邏輯同樣適用于網絡安全觀。因此,必須將網絡安全問題置于國家總體安全與整體戰略中加以探究。
從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視野看,網絡安全至少涉及三個層次:首先,網絡安全事關國家安全,主要涉及各國在安全上的自我關切。習近平在 2014 年 2月 27 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其次,網絡安全事關國際安全,反映了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與合作需求,有賴于合作安全與共同安全意識。再次,網絡安全事關人類安全,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團結互助需求,有賴于人類共同體意識。
網絡安全文化建設同樣涉及以上多種層次,而且還應包括若干具體舉措,例如就一國的企業、行業和管理機構來說,必須推動安全監管部門的網絡安全文化體系建設,強化領導能力以及個人和團隊在網絡安全問題上的良好態度和行為,確保恰當履行監管部門的職責;制定和完善網絡安全文化評估標準和要求,明確操作程序和管理辦法,以引導各相關機構持續改進網絡安全文化建設,提升整體安全文化水平,等等。但是,首先需要解決的還是思想觀念上的問題。
顯然,網絡安全文化的最高層次與最終目標,是超越國家、民族、種族、性別等界限以及文明、價值觀與意識形態分野,站在人類整體利益的高度,彰顯人類共同價值,打造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網絡空間的具體實踐和重要體現,二者共同的倫理基礎和價值內核,就是習近平所指出的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等“全人類共同價值”。在2016 年第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習近平主席還提出了完善網絡空間治理體系、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十六字方針”,即“平等尊重、創新發展、開放共享、安全有序”。在 2020 年 9 月召開的“抓住數字機遇,共謀合作發展”國際研討會上,中國還正式提出了《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倡導“秉持多邊主義、兼顧安全發展、堅守公平正義”的全球數字治理原則,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有序”的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因此,共同構建基于“全人類共同價值”,以網絡空間的“和平、安全、開放、合作、有序”為具體目標和價值導向的新型網絡安全文化,為合力打造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夯實文化價值基礎,就是人類共同的努力方向。歷史表明,文明或文化確實是決定人類命運的基本因素之一。東西方各大文明確有差異,也各有長短、利弊,但并無簡單的優劣、高下之分,更不必然意味著對立與沖突。文明多樣、價值多元是世界的本質,人類和平、繁榮和進步的必經之路,只能通過文明交流互鑒,取長補短,尋求人類利益與價值的最大公約數,共同塑造一種嶄新的世界文化——這其中當然也包括網絡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