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筆記本電腦零售商因視頻監控員工受到 GDPR 罰款 1,040 萬歐元
國家數據保護委員會(LfD)宣布,根據GDPR規定,對在線筆記本電腦和電子商品零售商NBB(notebooksbilliger.de)的視頻監控員工處以至少兩年的罰款1,040萬歐元。這筆罰款是德國當局迄今為止設定的最高罰款 。
*“ Lower Saxony 數據保護專員(LFD)說,根據《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NBB的(notebooksbilliger.de)持續監視是“不允許的”。” *
NBB對該決定感到失望,并將罰款定義為“不允許的”,它聲稱安裝了攝像頭是為了防止和調查犯罪行為,并跟蹤倉庫中的貨物流動。
“罰款是完全不成比例的。它與公司的規模和財務實力或所指控的違法行為的嚴重性無關,”該公司首席執行官Oliver Hellmold說,“我們認為該決定是非法的,并要求予以廢除。 ”
數據監管機構指出,為防止盜竊,公司必須首先采取一些較小的措施,例如隨機檢查行李。僅當對某些雇員有合理懷疑時,才可以通過視頻監視發現犯罪行為。無論如何,公司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攝像機監視嫌疑犯。NBB情況并非如此,因為視頻監控已經進行了很長時間,并且在許多情況下錄像保存了60天,這比所需時間長得多。
Lower Saxony LFD負責人Barbara Thiel說:“我們正在處理公司中嚴重的視頻監視案件 。” “公司必須了解,通過如此密集的視頻監控,他們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員工的權利。”
LFD指出,長期和密集的視頻監控侵犯了員工的權利,給他們帶來了壓力。
“ notebooksbilliger.de的客戶也受到不允許的視頻監控的影響,因為一些攝像頭瞄準的是銷售區域的座位。在人們通常停留時間較長的領域,例如廣泛測試提供的設備,那些受數據保護法影響的人有很高的利益值得保護。” 德國數據管理局繼續說道。“對于顯然旨在邀請您流連忘返的座位區尤其如此。因此,在這些情況下,notebooksbilliger.de進行的視頻監視并不恰當。”
德國隱私監管機構還對服裝零售商H&M處以3,530萬歐元的罰款,因為據稱該公司監視其在德國的客戶服務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