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列入網絡關鍵設備的可編程邏輯控制器在設備標識安全、冗余、備份恢復與異常檢測、漏洞和惡意程序防范、預裝軟件啟動及更新安全、用戶身份標識與鑒別、訪問控制安全、日志審計安全、通信安全和數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功能要求以及安全保障要求。